彰化縣清水國民小學
資通安全管理規範
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5 月 01 日
一、 目標
本規範為規定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(以下簡稱本校)資通安全管理作業實
施方式,以增進資訊作業之安全性,確保學校資料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。
二、 適用範圍
本校電腦、資訊與網路服務相關的系統、設備、程序、及人員。
三、 實施規定
1 網路安全
1.1 網路控制措施
1.1.1 與外界連線,應僅限於經由教育局(處)網路管理單位之管控,以
符合一致性與單一性之安全要求。
1.1.2 應禁止以私人架設網路(如:電話線、2G 或 3G 網路等)連結機
房內之主機電腦或網路設備。
1.1.3 宜依業務性質之不同,區分不同內部網路網段,例如:教學、行
政、宿網等,以降低未經授權存取之風險。
1.1.4 對於開放提供外部使用者或廠商存取之服務,必須限制使用者之
來源 IP 及網路連線埠(Port),以確保安全。
1.2 無線網路存取
1.2.1 應禁止使用者私自將無線網路存取設備介接至校園網路;若有介
接之必要應經權責管理人員同意並設定帳號通行碼或加密金鑰
以防未經許可之盜用。
1.2.2 校園內應提供無線網路存取服務,並採取適當安全管控措施:
專供行政使用之無線網路熱點建議設定加密金鑰防護,並避免
使用開放之無線網路存取重要資訊系統及處理敏感性資料。
於教學區域、會議室等場所佈建之無線網路熱點應具有使用者
身分認證機制,並經由校園無線路漫遊服務系統提供外校來
賓使用。
專供師生教學活動使用之無線網路熱點,若採用其他管理方式
確有不便時,應採取限定開放時間及限制開放區域等管理措
施,減少遭受不當利用之機會。
開放校外人士出入之公共空間可視需要提供民眾無線上網服
務,其網段應與校園網路隔離,或委由網路服務業者提供。
2 系統安全
2.1 設備區隔
伺服器主機可依個別應用系統之需要,設置專屬主機,以避免未經授權
之存取,例如網路服務主機(電子郵件、網站主機)、教學系統主機(例
如隨選視訊主機)等。
2.2 對抗惡意軟體、隱密通道及特洛依木馬程式
2.2.1 個人電腦應:
裝置防毒軟體,將軟體設定為自動定期更新病毒碼;或由伺服器
端進行病毒碼更新的管理。
作業系統及軟體應定期更新,以防範系統漏洞。
2.2.2 個人電腦所使用的軟體應有授權。
2.2.3 新伺服器系統啟用前,應執行相關程序(如:確認適合該作業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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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廢紀錄單),以防範可能隱藏的病毒或後門程式。 參考啟用與
報廢紀錄單格式,文件編號 A-1)
2.3 桌面淨空與螢幕淨空政策
2.3.1 個人電腦辦公桌面應避免存放機敏性文件,結束工作時,應將其
所經辦或使用具有機密或敏感特性的資料(如公文、學籍資料等)
妥善存放。
2.3.2 當個人電腦或終端機不使用時,應使用鍵盤鎖或其他控管措施保
護個人電腦及終端機安全個人電腦應設定螢幕保護機制。
2.4 資料備份
2.4.1 系統管理人員需針對學校重要電腦系統及資料(如:系統檔案、
網站、資料庫等)應每週至少進行一次備份工作;建議使用設備
執行異地備份或使用光碟、隨身碟或外接式硬碟執行異地存放。
2.4.2 每年應定期檢查備份資料之可用性與完整性。
2.5 資訊工作日誌
2.5.1 系統管理人員需針對重要電腦系統進行檢查、維護、更新等動作
時,應針對這些活動填寫日誌予以紀錄,作為未來需要時之查
核。(參考資訊工作日誌格式,文件編號 A-2)
2.5.2 系統管理人員應至少每季執行一次校時。
2.6 資訊存取限制
共用的個人電腦(如:電腦教室電腦、教師休息室電腦等)應以特定功
能為目的,並設定特定安全管控機制(如:限制從網路非法下載檔案行
為、限制自行安裝軟體行為、限制特定資料的存取等)。
2.7 使用者註冊
人員報到或離退職應會辦電腦系統帳號管理人員,執行電腦系統的使用
者註冊及註銷程序,透過該註冊及註銷程序來控制使用者資訊服務的存
取,該作業應包括以下內容:
使用唯一的使用者帳號。
檢查使用者是否經過系統管理單位之授權使用資訊系統或服務。
保存一份包含所有帳號註冊的記錄。
使用者調職或離職後,應移除其帳號的存取權限。
每學期應檢查使用者帳號,以確保帳號的有效性。(參考帳號申
請單格式,文件編號 A-3)
2.8 特權管理
電腦與網路系統資訊具有存取特權人員清單、及其所持有的權限說明,
應予以文件化記錄。(參考系統特權帳號清單格式,文件編號 A-4)
2.9 通行碼(Password)之使用
2.9.1 管制使用者第一次登入系統時,必須立即更改預設通行碼,預設
通行碼應設定有效期限。
2.9.2 資訊系統與服務應避免使用共用帳號及通行碼。
2.9.3 由學校發佈通行碼制定與使用規則給使用者(參考優質通行碼設
定原則與使用原則文件,文件編號:A-5),內容應包含以下各項:
使用者應該對其個人所持有通行碼盡保密責任。
要求使用者的通行碼設定,應該包含英文字及數字,長度為 8
碼(含)以上。
2.10 通報安全事件與處理
2.10.1 資訊安全事件包括:系統被入侵、對外攻擊、針對性攻擊、散播
惡意程式、中繼站、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攻擊、垃圾郵件、命令或
控制伺服器、殭屍電腦、惡意網頁、惡意留言、網頁置換、釣魚
網頁、個資外洩等。
2.10.2 資訊安全事件等級,由輕微至嚴重區分等級如下: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屬 0 級事件:
(1) 未確定事件或待確認工單:來自不同計畫所使用新型技術
(A-SOC,miniSOC,…)所產生之工單,但其正確性有待確認。
(2) 其他單位所告知教育部所屬單位所發生未確定之資安事件。
(3) 教育部及區、縣網路中心檢舉信箱通告之資安事件。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屬 1 級事件:
(1) 非核心業務資料遭洩漏。
(2) 非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竄改。
(3) 非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短暫停頓。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屬 2 級事件:
(1) 非屬密級或敏感之核心業務資料遭洩漏。
(2) 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輕微竄改。
(3) 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效率降低,於可容忍中斷時間內
回復正常運作。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屬 3 級事件:
(1) 密級或敏感公務資料遭洩漏。
(2) 核心業務系統或資料遭嚴重竄改。
(3) 核心業務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,無法於可容忍中斷時間內
回復正常運作。
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,屬 4 級事件:
(1) 國家機密資料遭洩漏。
(2) 國家重要資訊基礎建設系統或資料遭竄改。
(3) 國家重要資訊基礎建設運作遭影響或系統停頓,無法於可容
忍中斷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。
2.10.3 本校任何人於校內發現異常情況或疑似資安事件,應立即向資安
業務承辦人通報,資安業務承辦人應儘速進行處理並研判事件等
級。
2.10.4 資安業務承辦人當發生研判事件等級 3(含)以上之事件,應立
即通報資訊業務主管及校長,並以電話聯絡教育局(處)資訊安全
管理單位,由校長儘快召集會議研商處理的方式。(參考資安事
件通報程序,文件編號:A-6)
2.10.5 當發生無法處理之資通安全事件,應通報教育局(處)資訊安全管
理單位協助處理。
2.10.6 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(網址:
https://info.cert.tanet.edu.tw/),帳號為學校
OID: 。
2.10.7 資安通報依情報來源分為「告知通報」與「自行通報」,若收到
「告知通報」事件通知,由資安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構資安通
報平台,完成通報及應變作業。
2.10.8 資安事件若為校內人員自行發現,由資安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
構資安通報平台進行「自行通報」完成通報及應變作業。
2.10.9 資安事件須於發生後 1 小時內進行通報,0、1、2 級事件於事件
發生後 72 小時內處理完成並結案(包括通報與應變),3、4 級事
件於事件發生後 36 小時內完成並結案。
2.10.10如有收到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「資安預警事件」通知,由資安
業務承辦人登入教育機構資安通報平台,進行資安預警事件單處
理作業。
2.10.11相關通報應變流程請依照「教育機構資安通報應變手冊」規定辦
理。
3 實體安全
3.1 設備安置及保護
3.1.1 主機機房及電腦教室宜設置偵煙、偵熱或滅火設備(氣體式滅火
器),並禁止擺放易燃物或飲食。
3.1.2 主機機房及電腦教室的電源線插頭應有接地的連結或有避雷針
等裝置,避免如雷擊事件所造成損害情況。
3.1.3 主機機房及電腦教室應實施門禁管制。
3.2 溫濕度控制
重要的資訊設備(如:主機機房等)宜有溫濕度控制措施(溫度建議控
制在 20℃~25℃,濕度建議控制在相對濕度 50%R.H.~70%R.H.),以防止
資訊設備意外損壞。機房內應有溫濕度顯示裝置,以觀察實際之溫濕度
情況。
3.3 電源供應
重要的資訊設備(如:主機機房等)應有適當的電力保護設施,例如設
置 UPS、電源保護措施(如:穩壓器、接地等),以免斷電或過負載而造
成損失,並設置緊急照明設備以作為停電照明之用。
3.4 纜線安全
主機機房及電腦教室內線路應考量設置保護設施(如:高架地板、線槽、
套管等)。
3.5 設備與儲存媒體之安全報廢或再使用
所有包括儲存媒體的設備項目,在報廢前應填寫「啟用與報廢紀錄單」,
確認已將任何敏感資料和授權軟體刪除或覆寫。(參考啟用與報廢紀錄
單格式,文件編號 A-1)
3.6 財產攜出
3.6.1 禁止資訊設備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攜離所屬區域,若需將設備攜
出,應遵守財產管理相關規定並填寫「設備進出紀錄表」。(參考
設備進出紀錄表格式,文件編號 A-7)
3.6.2 當有必要將設備移出,應檢視相關授權,並實施登記與歸還記
錄。
4 可攜式電腦設備與媒體
4.1 公務用可攜式電腦設備(如:筆記型電腦、平板電腦、智慧型手機等)應
設定保護機制,如設定通行碼、圖形辨識、臉孔辨識或指紋辨識等。
4.2 公務用可攜式電腦設備應執行安全相關程序(如:掃毒、預設通行碼更
新、系統更新等),以防範可能隱藏的病毒或後門程式。
4.3 公務用可攜式儲存媒體(如:隨身碟、光碟、磁帶等)應依儲存資料的機
敏性實施安全控管措施,如檔案加密儲存或將該儲存媒體存放於上鎖
儲櫃或安全處所。
5 人員安全
5.1 人員安全責任
非正式人員、約聘(僱)人員者,因業務需要,而接觸公務機密、個人
權益及學校機敏資料者須填寫保密切結書。(參考切結書格式,文件編
號 A-8)
5.2 資訊安全教育與訓練
5.2.1 鼓勵資安業務承辦人參加資安管理系統相關教育訓練。
5.2.2 鼓勵所有教職員參與資訊安全教育訓練或宣導活動,以提昇資訊
安全認知。
6 資訊業務委外管理
6.1 服務委外廠商合約之安全要求
6.1.1 在資訊業務委外合約中,應訂定委外廠商的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
規定。
6.1.2 應要求委外廠商簽訂安全保密切結書。(參考切結書格式,文件
編號 A-9)
6.1.3 委外廠商人員到校服務時,應請其簽署委外廠商人員保密切結
書。(參考切結書格式,文件編號 A-10)
|
考帳號申請單格式,文件編號 A-3)
7 應對以下各項相關法令有基礎之認知,並利用各集會場合對全校師生口頭宣
導(至少一學期一次)。
7.1 智慧財產權
著作權法
7.2 個人資訊的資料保護及隱私
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
7.3 刑法電腦犯罪專章
主任: 校長:
|
啟用與報廢紀錄單
□ 啟用 □報廢
執行人主管覆核:
|
資訊工作日誌
操 作 日 期: 民國 年 月 日上(下)午 時 分
系 統 名 稱:
系統管理人員(簽名):
主管覆核(簽名):
|
帳號申請單
帳號使用注意事項
1. 使用者須妥善保管帳號通行碼,不可告知他人或書寫於他人可取得之處,如
便條紙、螢幕或主機外殼等,亦應避免放置於其他易遭他人窺視之場所。
2. 使用者通行碼的長度最少應由 8 個字元組成,並且英文與數字混和。
3. 使用者通行碼應避免包含使用者相關之個人資訊,如電話號碼、生日或姓名。
4. 使用者通行碼宜定期變更,並避免重複使用或循環使用舊通行碼。
5. 使用者離職須移除其系統帳號始完成離職手續。
文件編號:A-5
優質通行碼設定原則與使用原則
一、 良好的通行碼設定原則
1. 混合大寫與小寫字母、數字,特殊符號。
2. 通行碼越長越好,最短也應該在 8 個字以上。
3. 至少每三個月改一次通行碼。
4. 使用技巧記住通行碼
- 使用字首字尾記憶法:
a. My favorite student is named Sophie Chen,取字頭成為 mFSinsC
b. There are 26 lovely kids in my English class,取字尾成為
Ee6ysnMEc
- 中文輸入按鍵記憶法:
a. 例如「通行碼」的注音輸入為「wj/ vu/6a83」
二、 應該避免的作法
1. 嚴禁不設通行碼
2. 通行碼嚴禁與帳號相同
3. 通行碼嚴禁與主機名稱相同
4. 不要使用與自己有關的資訊,例如學校或家裡電話、親朋好友姓名、身
份證號碼、生日等。
5. 不重覆電腦鍵盤上的字母,例如 6666rrrr 或 qwertyui 或 zxcvbnm。
6. 不使用連續或簡單的組合的字母或數字,例如 abcdefgh 或 12345678 或
24681024
7. 避免全部使用數字,例如 52526565
8. 不使用難記以至必須寫下來的通行碼。
9. 避免使用字典找得到的英文單字或詞語,如 TomCruz、superman
10. 不要使用電腦的登入畫面上任何出現的字。
11. 不分享通行碼內容給任何人,包括男女朋友、職務代理人、上司等。
□攜出 |
日期 時間 |
年 月 日 時 分 |
攜入/出人員 單 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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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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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序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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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 品牌/規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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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入/出方式 |
□自行攜入/出 □貨運代送(公司名稱/電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運編號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) □其他(請說明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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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入/出原因 |
□備份媒體異地儲存 □異地儲存之備份媒體送回 □新增設備 □設備送修(預計修復完成日期: / / ) □調 / □借 / □還 其他單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絡 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(預計歸還日期: / / ) □其他(請說明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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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核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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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 |
權責主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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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編號:A-7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設備進出紀錄表
表
文件編號:A-8
保密切結書
(以下簡稱為本人)擔任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之
職務。本人願於學校服務期間所接觸或處理之學校資料(凡屬與公務機密、個人
權益及學校機敏資料),嚴守工作保密規定與國家相關法令對業務機密要求,並
負保密之責;相關資料均以於校內處理為原則,未經書面許可絕不以各種方式攜
出校外及對外揭露,若因本人造成學校損失,同意無異議接受相關法律責任,並
負責所產生各項損失賠償,離職後亦同;並尊重智慧財產權,絕不擅自下載、複
製與傳播任何侵害智慧財產權之任何程式、軟體,如有違反願自負法律責任。此
致
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
切結人:
身分證字號:
戶籍地址:
日期: 年 月 日
本保密切結書一式兩份,分別由切結人以及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保存
文件編號:A-9
服務委外單位服務暨保密切結書
公司(以下簡稱為本公司)為配合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(以
下簡稱為貴校)之業務需求,本公司提供服務項目如下:
一、
二、
三、
(註:列出公司將會提供之服務項目)
本公司願於 貴校提供上述服務項目時,遵守 貴校資訊安全相關規範,所知悉 貴
校機密或任何不公開之文書、電子資料、圖畫、消息、物品或其他資訊,將恪遵
保密規定,未經 貴校書面授權,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洩漏、告知、交付、移
轉予任何第三人,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之責任。此致
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
申請單位及負責人蓋章:
日期: 年 月 日
本服務暨保密切結書一式兩份,分別由 公司以及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
保存
文件編號:A-10
委外廠商人員保密切結書
(以下簡稱為本人)任職於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
學,因執行 工作,於貴校執行服務期間,願遵守貴
校資訊安全相關規範,並對所知悉 貴校機密或任何不公開之文書、電
子資料、圖畫、消息、物品或其他資訊,將恪遵保密規定,未經貴校書
面授權,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洩漏、告知、交付、移轉予任何第三人,
如有違誤願負法律上之責任。此致
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
切結人:
任職公司:
公司統一編號:
日期: 年 月 日
本保密切結書一式兩份,分別由切結人以及彰化縣立清水國民小學保存